实验室开放是学生素质培养与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举措,是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发广大教师、科研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积极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举措。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以“保证教学、服务科研、鼓励创新、资源共享”为宗旨,特制定该管理办法。包含以下内容:
一、《总则》
1、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服从实验老师的管理,遵守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
2、借用仪器者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或指导教师同意后,报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持本人学生证办理仪器借用手续。见《GPS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办法》。
3、讲文明、讲礼貌,禁止在实验室内大声喧哗、打闹。
4、爱护室内公共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或拔插有关设备,如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实验老师。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进入实验室者必须衣冠整洁,不许在本实验室内穿拖鞋、背心。
6、保持实验室卫生,不许在座位上吃东西喝饮料,不许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
7、仪器使用过程中遇见故障应及时向实验室老师反映,严禁私自处理。
8、大型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开放对象》
实验室主要面对的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及教师,为广大师生教学、科研活动提供设备资源。
三、《开放内容》
1、GPS静态测量及数据处理
2、GPS准动态测量及数据处理
3、GPS动态测量及数据处理
4、水下地形测量及数据处理
5、为学院教师开展的各种科研活动提供设备支持
四、《开放时间与收费》
1、开放时间:周一到周五的早上8:00到下午18:00,特殊情况周末须使用仪器的须提前和实验室联系。
2、正常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按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科研按学校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4、教师备课免费提供设备,教师科研按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
空间定位与导航实验室:李力
联系电话:027-68778361
测绘学院实验中心
2005.12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