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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武大测青函[2006] 16号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在团的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武汉大学基层团支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并与《测绘学院班级委员会、团支部工作规范》相配套,特制定本条例。
一、 团支部的任务
第一条 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他同广大团员青年有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在团结和教育青年中起着核心作用。
团支部的主要任务是:
l、抓好主题教育。包括马克思主义教育、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三义三观教育(三义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三观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才道路教育、艰苦创业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党团的相关知识、文件精神学习等。
2、健全各项团的制度,做好日常团务工作。
3、加强团支部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4、协同班委会积极组织好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认真做好本班的各种宣传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6、配合班委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开展丰富的文化、体育活动。
7、主动了解、掌握本班同学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
8、不定期向班主任和政治辅导员汇报团支部工作情况。
9、与班委积极配合,做好团支部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交待的其他任务。
二、 团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与工作任务
第二条 团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机构,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第三条 团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成员组成,任期为一年。
第四条 团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任务是:
1、 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国际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2、 主动关心支部的每一位成员,帮助他们解决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 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4、 对于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接受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校学习、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对团员的奖励或处分等重大问题,要为支部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 组织支部团组织生活和团组织活动;建立支部工作档案,填写《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共青团工作事务簿》;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支部的活动经费。
三、 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第五条 团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是:
1、 组织团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召开支委会和团员大会,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决议、通知,研究安排团支部工作,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
2、 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和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的实际,作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团员青年办实事;
3、 代表支部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
4、 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汇报工作;
5、 全面负责团支部“推优”工作,配合党组织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核、推荐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资料和思想动态,制定本支部的培养计划和目标,严格执行《测绘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例》,主动向所在党组织和年级团总支和分团委汇报推优工作开展的情况。
6、 加强与其他支部的横向联系,组织支部间的学习竞赛、文体比赛、经验交流等活动;
7、 按照学校学院统一要求,协同班长,认真做好大学生参加素质拓展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到工作有计划、实施有细则、操作要规范。
8、 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督促和帮助相关委员做好分管工作,组织相关委员填写《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共青团工作事务簿》;
9、 向上级团组织提交换届报告,主持团支部按时换届,做好工作总结与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交接。
第六条 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是:
1、 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建设意见,做好团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2、 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向支委会提出对团员青年的表扬、奖励或批评教育建议;
3、 及时更新填写《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共青团工作事务簿》的相关内容;
4、 管理好支部团员资料和团内文件,做好团内统计工作,负责将支部异动情况及时上报上级团组织;
5、 协助团支部书记做好推优工作,对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书面申请的团员,应及时建立申请入党的团员档案。
6、 按时收缴团费,做好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7、 做好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考勤记录,经常检查团纪情况,对违纪团员提出处理意见;
8、 按照学校学院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动员团员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效果、有总结。
9、 按照学校学院统一要求,全面负责支部团内“评优”工作,严格掌握评比条件,坚持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第七条 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是:
1、 了结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提出支部思想教育、宣传工作计划;
2、 及时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并能结合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工作;
3、 做好团的通讯报道工作,按照《测绘学院团支部工作考评表》的要求,积极做好本支部在院系大型活动中的宣传工作和本支部组织的特色活动的宣传工作,推荐上报本支部优秀团员青年的先进事迹,管理好团的活动阵地;
4、 积极设计班级形象,展示班级精神面貌,努力做到内争凝聚力,外争知名度。组织团员建好本支部的网页,负责支部网页的维护、更新。
5、 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及时向各级网站管理员上传本支部的最新信息,协助上级组织做好网络宣传工作,展示我院团员青年之风采。
6、 组织团员青年阅读团报、团刊,负责管理团内刊物。鼓励创办支部内部宣传刊物;
7、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负责团支部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情况记录,以及活动总结宣传工作。
8、 积极宣优秀典型先进事迹,畅莘莘学子之心声,展时代青年之风采。按照上级组织要求,履行具体职责。
四、 考核
第八条 对团支部工作的考核一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院团委下达年度工作自评通知,各支部参照通知有关要求,进行自评。
第九条 团支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团支部的工作职责与任务,结合近一年来支部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作出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评价。
团支部工作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参照《测绘学院团内评优工作条例》。
第十条 团支部工作的考核成绩是学院、学校开展的“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