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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明确团支部推优入党程序的说明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6-11-29     浏览次数:    字号:    

全院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近一段时期,不少团支部在进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但从操作程序来看,部分团支部、特别是团支委成员不了解推优入党的工作程序,现予以再次补充说明,请予遵照执行。

1、学院分团委已经印发了《测绘学院共青团工作制度汇编》,并在每班发放2本,由班长、团支部书记持有。其中包括了《测绘学院团支部推优工作条例》,各班班委、团支部换届工作不应影响《制度汇编》的传承,新当选的班委、团支委成员应接收《制度汇编》并仔细研读其中关于推优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优工作;

2、团支部需认真做好推优大会(支部评议)的记录工作,记录内容必须包括会议的相关详细情况,对推优对象的评价评议意见必须翔实记录。会议记录形成文字之后,将电子文档发至应老师信箱。分团委收到会议记录之后将在学工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3、公示期结束之后,团支部将会议记录和推优结果,及推优对象的推优登记表交到分团委办公室应老师处进行审批。

4、填写《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的规定:不能使用圆珠笔填写;“表决结果”要写明××通过;“团支部评议意见”要写出团员对推优对象的总结性的评议,包括优缺点。

 

 

各团支部要切实履行关于推优工作的有关规定,如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则不予审批该支部的推优名单。

 

 

 

                                 共青团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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