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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高德软件杯”第三届软件设计大赛章程、竞赛方案、评审规则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4-11     浏览次数:    字号:    

测绘学院“高德软件杯”第届软件设计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测绘学院软件设计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是面向信息学部测绘学科院系在校大学生的群众性、示范性软件设计竞赛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 由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和测绘学院主办,测绘学院分团委承办,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分团委、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分团委协办。大赛旨在深化创新层次、鼓励创新意识、激励创新人才、培育创新源头,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的软件人才,孵化和转化一批软件技术创新成果,促进软件技术的产学研合作。

第三条 大赛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我院在校大学生自由申报软件设计竞赛作品参赛;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定出与测绘学科相关的具有较高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并选取优秀作品参加更高级别的软件设计大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其职责为:

1.审议、修改大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审议年度大赛组织、评审、奖励方案;

3.决定其它应由组委会决定的事项。

第五条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根据需要,组委会可设大赛名誉主席及名誉顾问。

第六条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其职责为: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评审参赛作品,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七条 评审委由组委会聘请测绘学科的相关专家组成。

第八条 大赛设立秘书处,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按照本章程及《测绘学院软件设计大赛评审规则》实施竞赛组织活动,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

第九条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分别负责竞赛、评审专家组织、宣传等工作。秘书处成员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派出。

第三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条 凡在大赛参赛作品提交申报受理时,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和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正式在册的大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但不含在职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一条 申报作品参赛可以是大学生个人或4人以下(含4人)的小组。以小组申报的需要载明小组每个参赛人员姓名、学号。

第十二条 参赛作品产权应归属申报者和测绘学院共同所有,知识产权必须明晰,无权属纠纷。

第十三条 参赛作品分为软件创意和软件系统二大类,注重从实际出发,寻求软件技术发展、软件新产品开发的突破,以及软件服务于测绘生产中的具体实践。

第十四条 鼓励大学生在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基础上设计参赛作品。但国际竞赛获奖作品,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奖励成果(含大赛主办单位举办的其它活动获奖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五条 参赛作品凡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须由申报者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第四章 奖 励

第十六条 评审委对秘书处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复评,大赛设奖若干名。

第十七条 大赛根据竞赛规模设立优秀组织奖,奖励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协办单位。优秀组织奖由秘书处提名,组委会确认。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大赛的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经费由高德软件有限公司(上海)提供。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高德软件杯”第三届软件设计大赛组委会

                                  20084

 

 

 

测绘学院“高德软件杯”第三届软件设计大赛竞赛方案

 

一、 时间安排:20074月~6

二、大赛范围:武汉大学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在读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

三、工作安排:

 (一)、大赛宣传筹备阶段 315日组委会与秘书处组织召开启动员大会,介绍大赛基本情况,工作流程。启动大会之后一周进行赛前宣传及相关活动的准备;

  (二)、报名阶段参赛者请于420日前进行比赛预报名,各参赛个人或小组将参赛作品、参赛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测绘学院分团委邮箱   zhhying@sgg.whu.edu.cn  。作品以最后上交成果为准,预报名不作为其他任何限制手段。

  (三)、作品进行阶段(420日—531日)    报名工作完成之后,各参赛个人或小组,均可结合大赛进程,找专业教师对项目构思、创作进程、软件优化等方面进行指导,最后作品应表明指导老师或其他指导人的姓名。

(四)、作品收交阶段 (521日~531日)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交至分团委办公室应老师处(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的参赛作品请交至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处)。所交内容包括项目立意、软件说明等的打印版与电子版,软件成品、源代码及运行环境;

  (五)、作品评审阶段(61日~615日)   参赛作品分为软件创意和软件系统二大类,注重从实际出发,寻求软件技术发展、软件新产品开发的突破,以及软件服务于测绘生产中的具体实践。大赛评委会将对上交的作品进行初步评审,确定入围作品并评选出获奖名单。

  (六)、闭幕式与颁奖仪式   以上工作完成以后,组委会与秘书处将择期举办本次比赛闭幕式与颁奖仪式。

 

 

 

 

 

测绘学院“高德软件杯”第三届软件设计大赛评审规则

 

一、测绘学院第三届软件设计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独立负责大赛评奖工作。

二、评审委的组成

1.评审会由组委会审议、聘请测绘领域的专家组成。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评审工作分为预评和复评两个阶段。其中,预评及复评均由评审委主持进行。

2.评审委应于终评决赛开始时在主席主持下召开评审委全体会议,听取秘书处对大赛活动情况的报告。

3.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对参赛作品的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组织服务等工作。

4.评审中争议问题,由组委会主席、评审委主席、秘书长协商后最终裁定。

5.评委可以对评审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证据或线索。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提交大赛监督委员会按程序评定其参赛资格。

四、评审程序

预评:

1. 在竞赛截至后5个工作日内,评委会对受理的参赛作品进行严格的资格和形式审查,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的预评。

2.通过预评和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可获颁优胜奖证书和纪念奖品。

复评:

3.首先由评审会的委员分别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参赛作品进行个人评审。每位评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参赛作品的评审,保证每个参赛作品由三位评委分别评审。每位评委按最高40%的比例推荐二、三等奖作品,并提出1个特等奖和2个一等奖候选作品,填写《复评表》后由秘书处取回进行汇总。

4.秘书处参考参赛作品的领域分布情况和软件创意、软件系统的分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个学历层次进行银奖评选分组设置。按评委个人分别评审意见汇总结果,按相关规定分别产生各奖项名单。

五 附则

本规则自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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