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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2008-05-12     浏览次数:    字号:    

2004级本科生各班级:

  为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武汉大学本专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1]42号),经研究,决定在2008届本科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谦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各学年度思想品德表现考评均为优良以上。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大学期间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并居本专业前列。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良或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或校极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称号。
  ()在校学习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的,或者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二、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由学生所在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评审并将名单张榜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由学校批准。

三、评选要求
   ()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不超过本班级2008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班级要经过民主评议推荐,并按评议结果排序上报;
   ()要坚持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毋滥。
   ()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班级在519日前将评选结果及材料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应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右键另存为)
武汉大学200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doc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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