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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建议:
请各位家庭经济困难同学积极关注学校用工机关网页和学校勤工助学网站(http://zzgl.future.org.cn/),目前因有学生毕业等原因,会有一些岗位重新招聘,请同学们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联系申报,暑假和下学期用工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5.29
关于2008年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
岗位设置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更好地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武大字[2006]41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各单位上报的岗位设置申请,2008年校内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计划原则上与2007年持平。学校机关管理部门、直属事业和服务单位设置勤工助学岗位1471个(岗位安排见附件一),学院(系)设置勤工助学岗位1005个(岗位安排见附件二)。
二、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单位应及时通过本单位网页或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等渠道公布本单位2008年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基本信息(包括申请人条件、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等),就本单位学生勤工助学的聘用情况接受学生咨询和申请。
(二)人员聘用
聘用单位应根据学校审核确定的勤工助学岗位,认真招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向聘用单位申请并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见附件三,可在校园网学生工作部主页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经学院(系)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持学生证和申请表到聘用单位报名面试,学生不得同时应聘校内多个勤工助学岗位,聘用单位根据工作岗位要求、学生个人志愿和条件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聘用单位应将拟聘用的学生名单及其申请表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之后留存在本单位备案。未经过审核的学生勤工助学劳酬由聘用单位支付,不由学校勤工助学基金支付。
(三)岗位管理
聘用单位应对受聘学生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及学校相关的文件规定等,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工作。
聘用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与学生签订协议书并合理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帮助受聘学生处理好学习与勤工助学的关系,指导受聘学生合理开展勤工助学工作。受聘学生要在认真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工作,受聘学生原则上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三、几点要求
1、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的重要职能。
2、各学院(系)自行组织本院系的勤工助学工作,但聘用的学生名单要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各学院(系)要在本单位2008年财务预算中,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设置指标,足额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本院系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开支。
3、本次公布的本科生勤工助学岗位的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止,各单位在招聘时要明确向学生说明。下一年度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需要重新申报并经学校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武汉大学机关管理部门等单位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表》
2.《武汉大学各学院(系)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表》
3.《武汉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
武 汉 大 学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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