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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批示:请家庭经济困难,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学校的勤工助学等等)的同学积极投稿,并请将稿件于2008年9月30日之前发送到电子信箱:xdmao@sgg.whu.edu.cn .
测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8.6.17
武汉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届“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
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彰显国家资助政策的主导作用和影响力,深化社会各界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由中国青年报主办、财政部教科文司、教育部新闻办联合国内多家媒体开展的第二届“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已于2008年4月1日正式启动,为了组织好本次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享受过国家资助政策(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参与学校的勤工助学等等)、各方面表现优良,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武汉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皆可参与:
1、品行端正、明礼诚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已毕业的学生必须具有强烈的敬业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成绩优秀;生活简朴,乐观向上,能够融入集体,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表现突出。
3、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能够端正学习态度和人生态度,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
4、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主动的宣传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二、征文主题和内容
1.征文主题为“自信、自立、践诺”;内容倾向“助学贷款,我追求的自立方式”;
2.体裁以通讯报道或写实的记叙文为主,以第一人称撰写;
3.文章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文风平实,突出人物个性和特色,提倡短小精悍,文字在800~1000字左右;
4. 征文报送截止时间:2008年10月10日
三、推荐程序
本次征文在学校采取院(系)初选,学校复审的办法进行。院(系)对同学们上交的征文进行初评,经严格审核后,择优向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1-2篇优秀文章,学校择优向教育部及相关支持媒体推荐,媒体委员会将择优在公开媒体上刊登。
请各学院(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广泛宣传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组织好本次活动,学校根据院系提交征文的质量及组织情况评出学校优秀组织奖三名。
活动方案详见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68772399
邮箱:hequnyan@263.net
武汉大学学生工作部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 |